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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问南宁市交警支队,为什么要扩大禁摩范围?

2018年5月7日,南宁市交警支队官方网站突然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修改意见的公示》,奇异的是,关系到那么多人的交通出行问题的新交通通告的修改意见,竟然就连南宁警方、南宁交警的官微都没有发布,所有的广西境内的各大媒体,也完全静悄悄,我过去发表的文章和想发表点意见的文章,也立即被时空网删除。

但是,即便是如此悄悄的发布,其中内容也立即在南宁各摩托车爱好者群内“炸”开了。
是什么内容那么炸裂,同时又隐蔽和敏感?以下节选

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十三、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本市专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两轮摩托车除外。前述允许通行的两轮摩托车,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通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有统一的外观标识;
(二)驾驶人穿着有统一标识的服装;
(三)随车携带通行证;
(四)正在执行应急抢险、公共服务、执勤执法任务。

其中:第二十条、本通告中相关用语的含义中的(四)“绕城环道”,是指由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那马北互通立交桥)、原绕城高速南环(那安快速路至原玉洞收费站)、银海大道、那洪大道、那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合围构成的环市主要道路。

如果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那么一张图告诉大家

九问南宁市交警支队,为什么要扩大禁摩范围? 1

从图中可以看出,南宁交警支队将扩大禁摩范围到高速公路边上,也就是说,基本上整个南宁市的主要城区,全部封杀了群众摩托车的行驶。我作为摩托车爱好者,非常不理解南宁市交警支队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既然交警表态征询意见,那么我在这里公开表示反对。

因为之前本人实名向南宁市政府法制办、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交警支队递交过《关于审查<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合法性、有效性、必要性的申请及解限摩托车的建议》的相关申请,均没有获得答复。

那么,我就利用我自己的这个微信公众号的一亩三分田,就几个问题向南宁市交警部门提问,期望得到答复。

提问一:南宁市的交通拥堵现状是摩托车造成的吗?

我们知道,南宁市曾经作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一直到2002年的禁摩令,长达10几年的禁止南宁市区摩托车新上牌入户,之后南宁市区的摩托车几乎销声匿迹,但是衍生出了高达超过2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2018年就超过了180多万辆,加上没有上牌的数据惊人);2016年,南宁悄悄的恢复了给予快环外的摩托车上牌,到2017年的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摩托车都可以上牌。根据交警部门自己公布的统计,2017年全年,南宁市上牌摩托车5600辆左右,不及200万辆电动车的一个零头。至于小汽车、货车等汽车,2016年数量就超过了150万辆。通过下面一图,我们可以看到南宁市的交通有多恶劣!

九问南宁市交警支队,为什么要扩大禁摩范围? 2

那么,问题来了,南宁那么堵,交通那么差,是因为摩托车造成的吗?如果不是?扩大限摩范围干什么呢?对于现状来说,多一辆摩托车,就可以减少一辆小汽车在路上行驶,最少也是减少一辆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对交通的拥堵只会减缓,不会增加。

      提问二:摩托车还是飞车抢夺的工具吗?

       每每和交警的朋友讨论起这个话题,总是还对摩托车存在一些偏见。在2002年禁摩的那个时代,飞车抢夺确实不少见,那个时候都是开摩托车的多,增加了社会治安的不稳定性。但是,转眼16年过去了,在交警支队上次面对面的时候,对于摩托车是飞车抢夺工具存在陈旧偏见的交警,我就问了句,现在飞车抢夺还多吗?答复基本没有了。那么,南宁快环外不是还有他们言语中的很多摩托车吗?梧州、玉林、宾阳、武鸣、合浦等县市的摩托车更加多,为什么都不去抢了呢?其实社会发展了,货币数字化,摄像头的密集,都让这样的犯罪行为失去了温床,不是摩托车的原因,是社会的进步。所以摩托车不会再成为导致治安不稳定性的因素,更加不能成为加大禁限的理由了。

      提问三:摩托车不环保吗?

       其实,现在的摩托车都是电喷和国标,排量较低自然比汽车环保,也能有效解决市区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一人驾驶的摩托车和一人驾驶的汽车,资源占用和环保的对比优势非常明显。在市区,大部分汽车油耗都消耗在堵塞上,这才是真正的不环保和浪费。同时目前南宁使用的电力大部分来自火电,这是制造污染空气的来源之一,而电动车大容量电池的污染,是长久和难以化解的,对环境而言,一粒小小的钮扣电池可污染600立方米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干电池可污染12立方米水、一立方米土壤,并造成永久性公害,几百万个电动车大容量电池,将严重污染我们的水资源,只是目前你我无法直观感受而已。相比较之下,摩托车在环保上,优于汽车,不会差于电动车。

   提问四:多个交通出行的选择,不好吗?

       电动车大部分人都有,但是因为电动车的特性缺陷,和汽车间缺乏一个衔接,少部分群众才选择摩托车,毕竟现在南宁大多了,电动车不能去办的事走的路,摩托车可以取代汽车实现。多一个选择多条路,多元化的交通才适合南宁。南宁的交通如同一个管道,就那么大,滚入许多个大的球容易导致堵塞管,许多个小的球容易保持通畅,那么简单的道理,就是一定要限制某种出行,封了某个交通工具,就等于进一步的封了自己的路。至于公共交通,现在的公共汽车空载情况严重,同时最后一公里远远不能满足,大部分人有条件还是选择自己能把握的交通工具出行,这个是现实,也是人的习性,你想强求改变这个人的习性,不如改变自己的思路,给大家多个交通出行的选择。

    提问五:新的《交管通告》修改版,在多大范围内征询民意?

     我相信就摩托车扩大限摩范围,根本就没有征询过民意!不久之前南宁交警官微有过一个你的意见我来办,叫大家去投票,关于摩托车的内容是“你是否支持摩托车进入快环内的市区道路”,拜托,大家针对这个问题,无非两种意见,1同意进快环;2不同意进快环。结果最后直接来个扩大到快环外的绕城环道!你敢说你征询过民意吗?上次征集的最后投票敢公布吗?这是不是咄咄怪事?作为政府部门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拍脑袋就拟定通告意见,不需要征询过民意,你哪里来的勇气敢直接违反《立法法》企图通过新通告来“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提问六:新的《交管通告》修改版如果就这样发布,合法吗?

      新《交管通告》修改版的内容的二十一条、“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整改、予以处罚,或者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先,无期限不分时段的通告限制了全南宁市居民特别是依法上牌办证的摩托车在市区的通行权利,同时无数据支持(2014年南宁市牌全部摩托车均已经基本全部报废),未按交通道路和流量的实际情况(全天会有多少车通行,摩托车在南宁市保有量有多少,实际影响交通情况如何),就直接限制摩托车路权,合法吗?该通告没有经过本级人大讨论,没有听取足够民意,旧通告已经多次被市民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继续偷换交安法概念,并以自行发布的通告限制内容来进行执法处罚,合法吗?如果市交警支队以自己发布的通告,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或将违反了20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2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因此在《立法法》出台前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并不能成为无期限、不分时段、没有实际道路情况依据和民意来限制公民权利的《交管通告》支持!

      提问七:新的《交管通告》修改版如果就这样发布,合理吗?

   看看新通告的第十三条、“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本市专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两轮摩托车除外。”制定这条的同志到底有没有法律常识呢?“法不溯及既往”,“老的按老的办”,包括之前2014年版本的交管通告和2002年的禁摩令,都明确什么时段前入户的摩托车不在这个范围,例如我住万科城(快环边),如果当时要计划扩大禁摩范围,为什么又在17年恢复南宁市内摩托车上牌业务,期间己有很多快环及之外的市民购买了摩托,根据当时的通告,在快环及以外可以合法上路。然而不到一年,突然计划扩大禁摩范围,将导致这些摩托车无法在原本非禁摩路段合法行驶,购车市民的知情权和利益都受到严重侵害,合理吗?这样缺乏法理的条文就这样断了市民原来可以开的车,原来可以走的路,必定导致社会矛盾!难道一夜之间一个通告就让群众依法入户上牌驾驶的摩托车成为废铁甚至家不能回及出不了门,我们还可以讲道理吗?

   提问八:交警部门对南宁市民驾驶摩托车到底有什么偏见?

   不管新的《交管通告》,还是旧的《交管通告》,都让作为群众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摩托车,不分理由不分时段的全天候禁止驶入绕城环道内(旧通告的快环内),作为生产交通工具的货车卡车还可以根据需要办理通行证或在夜间时段进入,同时,南宁市交警支队还成立了女子骑警队,购买了昂贵的宝马摩托车,也在官微称“
据了解,随着南宁城市建设发展,交通形势日益复杂,具有灵活、机动、快速等优点的警用摩托车,无疑是应对突发交通状况,及时赶赴现场的最好交通工具。”

九问南宁市交警支队,为什么要扩大禁摩范围? 3

     那么,我们交警也知道的摩托车的优点,自己会买会开会发展,可到了南宁市民作为国家法律允许作为日常交通工具驾驶的摩托车,就不给不行要限要禁呢?即便摩托车已经依法入户上牌纳税了,也可以突然就不给继续在原来可以驾驶的路上驾驶了。如果对南宁市民驾驶摩托车没有什么偏见,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有偏见,偏见又是什么呢??如果完全不解释,也不答复,如同之前我实名建议审查这样,那么是不是权 力 任 性!?

    提问九:在南宁不要限摩或者不要扩大禁摩范围,可以吗???

   这条我想替南宁交警回答:完全可以!

    200万辆以上无证及不用年审、速度快、按现时国家标准也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电动摩托车)可以在市区内驾驶,同时南宁交警多次宣传可以管得下管得好,并获得公安部表扬,对于千分之一不到(不要拿陈旧的摩托车保有数量来说事,请核算还有多少摩托车在年审,这个才是真的保有量,更加不要拿南宁原来六个县城的摩托车来充数)的有证有牌,年审纳税,严格考核的摩托车,南宁交警没有信心管好吗?

    对于摩托车,宜管不宜限,建议:一是加强对驾乘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等知识的培训教育;二是强化交通指挥,提高交管人员的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执法,大力整顿交通秩序,努力改善交通状况;四是加快建立发达的公交系统,自然调节,缓解压力,既方便百姓出行,又省时快捷高效;五是如果摩托车量出乎意料的大幅度增加,可以根据实际交通情况进行限牌限号,调节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的保有量(北京、上海均对A牌照的摩托车限牌数量不限行市区),这个操作要远有效和合法于限制路权或扩大限行区域去激化矛盾;六是对于极其少数的无牌证及改装摩托车、飚车飚声行为摩托车,一律严厉查处,我们一定双手支持!

    最后,恳请南宁市交警支队能有机会公开方式回答我的九个提问,切勿一刀切式的管理或没有依据的直接加大对摩托车的禁限,而是根据全市交通的实际情况,认识城市交通的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大格局、有责任、有担当的解决好群众的摩托车驾驶需要。
附送 我们广西政法系统的五查五整顿,就是——查思想,着力整顿理想信念滑坡问题; 查纪律,着力整顿有令不行问题; 查作风,着力整顿不严不实问题; 查担当,着力整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查管理,着力整顿领导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原文链接:http://bbs.gxsky.com/forum-viewthread.php?mod=viewthread&tid=15964524&page=1&extra=&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pid156485365

广西南宁市交管通告征求意见稿:http://www.nn122.gov.cn/jgxx/jttg/2018-05-07/108366.html

南宁摩友求全国支援转发: 南宁交警支队拟将原快环内禁摩扩大禁摩区域到环城高速路内范围,这将让南宁摩友无路可走了,外地摩友也无法进入或路过南宁市。 求全国各地摩友声援南宁摩友,现在是公示期,从2018年5月7日到5月22日截止。南宁交警支队法制科正在公示征求意见稿。邮件标题注明“反对南宁扩大禁摩区域”。感谢摩友支持。 电子邮箱:nnjjzxk00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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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网友发表的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1条评论
1楼nihaosb 发表于 2022-09-18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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